“封建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制度,即“封土建国”或“封爵建藩”。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,让他们在这土地上永享福禄。在本篇中,唐太宗曾认为周、汉分封宗室,国祚绵长,而隋朝在短期内迅速崩溃的原因之一,则是郡县制削弱了王室在地方上的屏藩力量,所以登基后一再提出裂土以分封宗室和功臣的错误主张。贞观十一年(637),太宗诏令“宗室勋贤作镇藩部,贻厥子孙,嗣守其政,非有大故,无或黜免”,认为封建亲贤,当是子孙长久之道。礼部侍郎李百药、中书舍人马周引用周秦汉隋的历史教训上书,从各个角度说明了分封制的弊端,极力谏阻唐太宗推行这种制度。李百药、马周认为:得失成败,各有由焉。政或兴衰,有关于人事。宜赋以茅土,畴其户邑,必有材行,随器方授,则虽其翰翮非强,亦可以获免尤累。而设官分职,任贤使能,以循良之才,膺共治之寄,刺举分竹,才是治世之道。而封君列国,藉其门资,或忘其先业之艰难,或轻其自然之崇贵,莫不世增淫虐,代益骄侈。最后弄的个国破人亡。
太宗曰:“国家大事,惟赏与罚。赏当其劳,无功者自退。罚当其罪,为恶者戒惧。则知赏罚不可轻行也。”
太宗说:“处理国家大事,要做好赏与罚。赏赐要与功劳相当,无功之人就会自动退避。惩罚要与过错相当,作恶的人就会感到畏惧。由此可知,赏与罚是不可以轻易施行的。”
礼部侍郎李百药奏论以驳世封事曰:“然则得失成败,各有由焉。而著述之家,多守常辙,莫不情忘今古,理蔽浇淳。欲以百王之季,行三代之法,天下五服之内,尽封诸侯,王畿千里之间,俱为采地。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、夏之朝,用象刑之典治刘、曹之末,纪纲弛紊,断可知焉。锲船求剑,未见其可;胶柱成文,弥多所惑。徒知问鼎请隧,有惧霸王之师;白马素车,无复藩维之援。不悟望夷之衅,未堪羿、浞之灾;既罹高贵之殃,宁异申、缯之酷。此乃钦明昏乱,自革安危,固非守宰公侯,以成兴废。且数世之后,王室浸微,始自藩屏,化为仇敌。家殊俗,国异政,强陵弱,众暴寡,疆埸彼此,干戈侵伐。狐骀之役,女子尽髽;崤陵之师,只轮不反。斯盖略举一隅,其余不可胜数。陆士衡方规规然云:‘嗣王委其九鼎,凶族据其天邑,天下晏然,以治待乱。’何斯言之谬也!而设官分职,任贤使能,以循良之才,膺共治之寄,刺举分竹,何世无人?至使地或呈祥,天不爱宝,民称父母,政比神明。曹元首方区区然称:‘与人共其乐者,人必忧其忧;与人同其安者,人必拯其危。’岂容以为侯伯,则同其安危;任之牧宰,则殊其忧乐?何斯言之妄也!
常辙:常规。
五服:古代王畿外围,以五百里为一区划,由近及远分为侯服、甸服、绥服、要服、荒服,合称五服。服,服事天子之意。
采地:指古代卿大夫的封邑。
结绳之化:结绳记事的古老教化。结绳记事是文字发明前,人们所使用的一种记事方法。即在一条绳子上打结,用以记事。据古书记载为:“事大,大结其绳;事小,小结其绳。结之多少,随物众寡。”
象刑之典:相传上古无肉刑,仅用与众不同的服饰加之犯人以示辱,谓之象刑。刘、曹:指刘汉、曹魏。